各乡镇(街、区),市直及驻邓各单位: 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道德模范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示范和引导作用,促进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决定联合开展第六届邓州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聚焦奋斗“十四五”、奋进新征程,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心组织、严格把关,结合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事件,推出一批群众口碑好、事迹突出感人、体现崇高精神、典型示范性强的道德模范,大力倡导学习道德模范、崇尚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大力弘扬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把道德模范的榜样力量转化为广大群众的生动实践,在全社会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 二、参选范围 参选范围: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工作或学习且年满16周岁的公民均可参评(已经获得过往届邓州市道德模范和上一级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本届不再参评)。 三、奖项设立 第六届邓州市道德模范评选分为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五类道德模范。每类表彰5名左右(集体或个人),每个候选人只能参加1个类别的评选。 四、评选标准 道德模范的总体标准: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 (一)助人为乐道德模范标准: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弱势群体,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二)见义勇为道德模范标准: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三)诚实守信道德模范标准: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较高信誉;在人际交往中,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四)敬业奉献道德模范标准: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技术精湛、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在艰苦条件下和平凡岗位上尽职尽责,甘于无私奉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五)孝老爱亲道德模范标准: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事迹特别感人,群众普遍称赞。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2021年8月5日至8月10日)。下发活动通知到各乡镇(街、区)、市直及驻邓各部门各单位,通过今日邓州、邓州市文明网等新闻媒体发布消息,公布推荐评选办法、条件和要求等,动员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营造浓厚社会舆论氛围。 (二)推荐上报(2021年8月10日至9月30日)。各乡镇(街、区)、市直及驻邓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关于开展第六届邓州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要求,审核确定推荐人选,精心组织撰写事迹材料。分类别填报《第六届邓州市道德模范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此表可在邓州市文明网上下载填写),每人附2000字左右详细事迹材料和2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2张(红底),加盖单位公章。同时上报电子文档(有音像资料一并上报),于2021年9月30日前上报市文明办(联系人:尹硕 联系电话:18317201356 62166369 邮箱:dzwmb2009@163.com)。入选“中国好人榜”“河南好人榜”“南阳好人”和有突出事迹的模范人物可优先推荐。 (三)审核评议(2021年10月1日至10月15日)。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组成评选委员会,对推荐上报的候选人进行考察初审,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如:纪委、检察院、法院、公安、税务等),确定候选人名单。 (四)公示阶段(2021年10月16日至10月23日)。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将确定的候选人及其主要事迹在今日邓州、邓州市文明网等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综合评定(2021年10月24日至10月28日)。根据公示情况及群众反馈信息,结合候选人的道德事迹,进行综合评定,确定第六届邓州市道德模范名单。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第六届邓州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作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抓手和载体,摆到重要位置,精心组织实施,高质量开展评选表彰活动。 (二)严谨有序评选。要坚持标准从严、公正评选,认真做好群众推荐、遴选审核、公示宣传、综合评定等各环节工作,坚持群众路线,扩大视野、深入考察,真正把道德标杆人物推荐上来,确保评选出的道德模范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三)重在宣传学习。要坚持重在宣传学习、重在道德实践,把宣传和学习活动贯穿评选表彰全过程。使评选表彰道德模范的过程,成为树立先进典型、弘扬真善美的过程,成为凝聚人心、聚集力量的过程,成为引导广大群众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 (四)关爱道德模范。要持之以恒地关心关爱道德模范,认真落实《邓州市道德模范礼遇帮扶实施办法(试行)》,深入了解新当选道德模范的工作生活情况,对于存在实际困难的给予资助,树立好人好报、德者有得的价值导向。 附件:第六届邓州市道德模范推荐表 中共邓州市委宣传部 邓 州 市 文 明 办 2021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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