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晚,接群众投诉:位于邓州市文化路南段的某一地产施工工地,该单位依法合法建立的工地围挡被于孟庄某一宗族势力暴力拆除,且言语激烈,纠集他人以可预见的违法行为阻碍合法单位正常施工,对其正常经营秩序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据了解,自今年4月份起,为攫取非法利益,此伙于孟庄宗族势力就已开始无故阻拦施工方施工,在未达到其理想利益下,侵扰行为进一步恶化。自九月份后,该于孟庄宗族势力阻碍该单位施工次数愈发频繁,多次纠结当地村民非法强闯工地,以身体阻拦工程车施工,多次阻碍工地生产经营。
施工单位报警后,在现场民警明确告知个人不得无故阻碍合法企业的正常经营施工,诉求要合法合理的同时须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但该宗族势力依然罔顾法律事实,仍旧进行其违法阻拦施工行为。
法治社会下,依然有宗族势力顶风作案,阻挠社会正常生产秩序!据该单位管理人员反映,在长达8个月的时间里,于孟庄村民多次强闯工地,阻碍施工车施工、多次强行关停施工设备、阻拦楼栋主体建设,已经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对项目工期的进度亦造成了巨大影响,同时也破坏了邓州市场正常的经营秩序。
经查证,该项目属正规招拍挂途径取得的合法土地,已经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合法证件,具有合法的经营权、施工权,属于合法施工单位。
一个合法开发房地产的项目,却被当地宗族势力强行侵扰长达数月之久无法得到有效解决,产生的损失谁来负责?当地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是否该有所作为?
在国家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进行得如火如荼之时,依旧有宗族势力罔顾法律,顶风作案,以牟取个人私利,伙同他人无故阻碍合法企业正常经营生产,以达到攫取非法利益的目的,严重破坏了邓州市场投资建设的风气,对社会生产、社会风气、社会治安和社会基层建设都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危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目前,中央在全国范围内大力部署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针对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等开展打击。在此提醒广大群众,无论遇到什么问题,都要采用合理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否则将害人害己,必将受到法律严惩。来源于:南阳楼市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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