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债务人欠债不还、不守信用、规避执行成为一种社会顽疾。尤其是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等法律文书生效后,相当一部分债务人罔顾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不仅不自觉履行义务,反而采取各种手段对抗执行,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影响了司法公信力,破坏了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公布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是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一种信用惩戒,目的是促进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现公布本院第十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下面为节选的邓州3人
姓名:贾麟豪 身份证号:411381199012268411 家庭住址:河南省南阳市邓州市九龙乡贾营村贾营100号 案号:(2020)豫1302执1429号 案由:追偿权纠纷 执行标的额:115713元 姓名:宋蕊 身份证号:420682199508135528 家庭住址:河南省南阳市邓州市雷锋路与中州路交叉口西鸿杰第一城11号楼2单元3B-03室 案号:(2020)豫1302执1429号 案由:追偿权纠纷 执行标的额:115713元 姓名:杨红全 身份证号:411381198708164536 家庭住址:河南省南阳市邓州市张村镇上营村董杨33号 案号:(2020)豫1302执1429号 案由:追偿权纠纷 执行标的额:115713元 特别声明一、本次曝光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二、本次所曝光的人员为2020年10月20日之前尚未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
三、以上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如有关当事人对相关信息内容有异议,可向本院书面申请更正。
四、任何公民、组织不得将以上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用于非法目的和不正当用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