蹭网被赶放火泄愤:烧毁共享单车被判刑5年 近日,“大学生蹭网被赶放火泄愤”一案在上海市静安区法院审理,法院以放火罪判处大学生贾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好好的大学生,为何要放火呢? 据了解, 2017 年暑假,贾某经朋友介绍来上海打工。本来是想勤工俭学,但保安的工作干了不到半个月,他就因身体吃不消辞职了。之后他就一直没找到合适的工作,只能白天打点零工,晚上在 24 小时便利店或网吧过夜。 后来临近开学,贾某将行李寄回学校后,就骑着一辆共享单车到附近网吧上网。然而,忘带身份证的他无法开机,即使如此,他也没有离开,而是到处蹭网。只要看到谁睡着了,他就蹭机玩一会。直到次日凌晨,他被网管发现后就被赶了出去。 游戏玩到一半被赶出,贾某顿时怒火中烧。为泄愤,他用打火机将路边的一辆自行车和助动车点燃。之后他还觉得不过瘾,又点燃了路边的垃圾桶,还将旁边的一辆共享单车踢进火堆。 虽然大火很快就被消防员扑灭,并未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但其行为已经构成放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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