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一座房子被南阳中院查封,四千多万拍卖!
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公告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8月16日10时至2021年8月1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 户名: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南阳同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邓州市北环路与三贤路交叉口西北角的房产,证号为邓城国用(2010)第585号和房权证邓字第530000508号的土地使用权和房产。(面积4088.88㎡),用途为商业;有抵押,现状为出租。评估价:4951.63万元起拍价:44564670元保证金:450万元 加价幅度:22万元
二、关于拍卖、变卖中悔拍的特别提示:经过竞价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尾款或办理交接手续的,我院可以决定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没收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价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额不足的,我院将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将强制执行;对恶意竞拍扰乱司法拍卖秩序者,视情况依法作出拘留、罚款等制裁决定。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两天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拍拍金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和组织看样等工作,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8月15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对拍卖标的物相关知识做了解咨询、看样,可拨打拍拍金服客服联系电话:0377-66795555。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拍卖时间将自动延长5分钟。六至十二省略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咨询、预约看样电话:0377-66795555(拍拍金服)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微信公众号:南阳中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377-61661660;17603777825联系地址:河南省南阳市新华东路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二日 早不知道在干嘛,现在才想起来封。 还有在营业? 一万多一平……啧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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