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多人上榜!南阳11月全市查获酒、醉驾1084起,232人被追究刑责!
第五十九次交通违法曝光日为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增强震慑警示效果,全面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意识和法制观念,共同打造文明交通、和谐交通、法制交通的新局面,根据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的部署,自2016年1月份开始,每月25日为全省“交通违法曝光日”。南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整理了本月终身禁驾、酒醉驾、典型案例、隐患路段等内容对外公布,以此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遵纪守法,安全出行。
酒驾醉驾情况
2020年11月,全市共查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852起,醉酒后驾驶机动车232起。因涉嫌危险驾驶(醉酒驾驶)被追究刑事责任的232人。
11月查获饮酒驾驶情况▼
11月查获醉酒驾驶情况▼
你让我说你们什么好
为做好路面秩序管控,严查交通违法行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确保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南阳交警不断加大对酒醉驾、涉牌涉证、超载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现将近期查获的部分酒、醉驾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1
2020年10月20日11时11分许,镇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在县城区建设大道与航天大道交叉口处,有一辆三轮摩托车停在路口,驾驶人正在车上睡觉,疑似酒驾。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三轮摩托车仍停在红绿灯路口左转车道,后边车辆纷纷绕道行驶,驾驶人满身酒气。初步判断,该男子系酒后驾驶机动车,在等待红灯时睡着。民警遂将其带至大队接受调查,谁知在警车上驾驶员张某竟然酣然入睡,后经血液经检测,驾驶人张某血液中乙醇含量高达372.25mg/100ml,远远超过醉驾标准。
据张某供述,早上去亲戚家空腹喝了2两白酒,没想到在路口等红绿灯时睡着了。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张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
2020年10月22日22时48分许,唐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夜间巡逻至唐河县友兰大道与公主路交叉口东40米时发现一辆号牌为鄂AR9***的小型越野客车旁边有两人在争吵,民警随即上前了解情况。
经询问:该车车主晚上吃饭时饮用了不少酒,于是叫了代驾司机送其回家,不料代驾司机将自己送错地方,且怀疑代驾司机酒驾,两人发生争吵。民警现场对代驾司机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涉嫌醉酒驾驶。
随后,民警将唐某带往医院进行抽血检测,其血液内乙醇含量为195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3
2020年11月4日15时30分,西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指挥中心在视频轮巡中发现,有一辆小轿车在伏牛路与南北大街交叉口转10余圈后,驾驶员下车做倒地等动作,形迹十分可疑。执勤交警接指令后,立即前往现场查看,并在人民东路将可疑车辆拦停。经查,驾驶人刘某(男,47岁,西峡县城关镇人)因中午过量饮酒导致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经抽血检测,刘某血液内乙醇含量为136.4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刘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说一千道一万,开车不喝酒但仍然有驾驶人心存侥幸酒后仍逞强开车!酒后开车轻则伤,重则亡任何时候都不能低估酒精的“杀伤力”否则就是拿生命开玩笑酒精的危害
1、触觉能力降低。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2、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3、视觉障碍。饮酒后会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饮酒后视野还会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
4、疲劳。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驾车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
酒、醉驾的成本到底有多高?
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小编来帮你算笔账~【饮酒驾驶】条件:酒精含量20mg/100ml—80mg/100ml(不含)直接成本 =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 1000元以上2000 元以下罚款
【醉酒驾驶】条件: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直接成本 =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
【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直接成本 =处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直接成本 =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酒醉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直接成本 =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禁驾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遵守交规,安全第一才是正确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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