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检察、审判、行政机关三家联手 共同破解行政非诉执行难
今年以来,邓州检察院强化三项举措,破解三大难题,积极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共监督15件,维护了执法公正和权威,切实增强了监督质效。注重“三个对接”,努力破解线索获取难
注重对接检察平台。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载体,充分发挥检察官方微信、门户网站等作用,借助“送法五进”和“一乡一检一员”活动,深入宣传该监督职能,努力扩大影响、收集线索、打开局面。
注重对接行政机关。经常性走访行政机关,围绕行政非诉执行的运行、重点、问题及检察监督等深入交流,强化职能衔接,着重掌握每年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底数特别是法院不予受理和裁定不予执行、终结本次执行、终结执行及无下落无回音的案件,促进监督“有的放矢”。
注重对接审判机关。积极主动走访法院,监督与支持、配合并重,掌握每年受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底数及审查裁定和执行情况,加强研究会商。立足近年经验,结合公众和行政机关关注焦点,在法院年均办理的500余件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中,选取市场监督、环境资源等重点领域深入监督。
聚焦“三个问题”,努力破解案件办理难
通过制发检察建议、跟进落实、移交违法犯罪线索,既监督程序瑕疵,更聚力突破上述重点领域的关键问题。
聚焦执行和解问题,激活“僵尸案件”。行政机关和履行行政机关和履行义务人达成行政非诉执行和解协议、法院裁定终结执行后,如行政机关怠于跟进协议落实,则会导致行政决定仍不能实际执行,国家利益和法律权威受损,成为“僵尸”案件。对此,我院依法督促“激活”。如自然资源规划局和市场监督局就15件生效行政处罚决定执行与被执行人和解,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但因其未及时督促,协议期满后也未及时申请恢复执行,致使执行僵化。我院依法监督其对上述案件及其他13件类案申请恢复执行,总案值达500余万元,目前,法院均恢复执行,已执行13件30.5万元。
聚焦终结执行问题,重启“休克案件”。对于执行中陷入停滞的“休克”型案件,依法监督认真履职,促进行政非诉执行到位,维护生效行政决定权威。如法院对市场监督局申请强制执行陶营加油站经销劣油行政处罚决定一案,只作书面审查,未查询该加油站财产情况也未实地调查更未采取相应执行措施,即以该加油站无法人资格为由裁定终结执行,后虽该局申请追加主管公司为被执行人并申请恢复执行,但法院无任何回应。我院着力监督恢复执行,并深入监督对其他4起类案恢复执行。该案被河南省检察院作为备选典型案例上报最高检察院。
聚焦实质争议问题,化解“梗阻案件”。认真落实高检院专项部署,对得不到实体处理、“程序空转”的案件,深入分析“梗阻”点,力促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推动案结事了政和。如在自然资源规划局土地出让金征收决定行政非诉执行案中,被执行人开发商武某质疑容积率测算结果及土地出让金数额,多次提出执行异议和再审申请,法律程序4年内反复启动但执行始终无果。我院围绕案件“梗阻”症结,积极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作用,协调监督该局重测容积率、调减土地出让金122余万元、处理玩忽职守人员,并敦促法院撤销原裁定,有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武伟向南阳市检察院和我院赠匾和锦旗致谢。该案被南阳市检察院作为南阳市首起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案件上报省检察院。
强化“三个手段”,努力破解效果提升难。
坚持双赢多赢共赢,努力提升监督质效。
强化常态联动。与环保、市场监督、自然资源规划等机关和法院推行联席会议制,着力督导严防行政违法“坐大成势”,增大行政非诉执行阻力。
强化无缝衔接。积极衔接公安机关,移交涉嫌犯罪行为,维护法律权威。如对陶营某加油站经销劣质燃油数额近9万元的行为,依法移交刑事立案。积极衔接纪检监察机关,移交违法违纪线索3件,强化监督。
强化整体效能。充分运用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成果,引入公益诉讼和刑事检察,促进检察深化创新。如根据与市场监督局座谈成果,与该局和司法局、法院建立涉食药犯罪人员从业禁止监管机制,有力解决了食药禁止令执行的职能脱节、判决执行虚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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